变化!超期生,学位授予按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教育热点|2026-06-24 11:31:55|阅读量:9

近日,同济大学发布最新学位授予标准基本要求。其中第十一条: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由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同济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制定规定》和本要求制定。各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不能低于本要求,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后公布。对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学生,须按申请学位当年的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变化!超期生,学位授予按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变化!超期生,学位授予按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变化!超期生,学位授予按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5月19日,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同济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制定规定。其中第九条规定,新修订的学位授予标准适用于实施之日后入学的研究生。实施之日前入学的研究生,在学制内(不含延期)申请学位的,原则上按照入学当年学位授予标准执行;超过学制申请学位的,按照申请学位当年学位授予标准执行。已结业的研究生按照申请学位当年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变化!超期生,学位授予按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变化!超期生,学位授予按申请当年标准执行

此前,据《同济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4年12月)》,仅对已结业的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申请标准进行规定。

第十四条:已结业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并满足申请学位当年所在学科、专业申请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规定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及学位申请,申请次数以一次为限。

第二十一条:已结业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并满足申请学位当年所在学科、专业申请学位标准及发表学术成果规定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及学位申请,申请次数以一次为限。

源:同济大学爱科会易仅用于学术交流,若相关内容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