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逐步应用于文献检索、论文修改和科研数据处理,如何在提高研究效率的同时维护学术诚信,成为学术出版领域关注的问题。
近期,多家高校学报及学术期刊通过官方网站发布或更新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规范,对论文写作、内容生成、文献引用和使用情况披露等事项作出明确要求。
2026年10月15日,哈尔滨学院官网发布《〈哈尔滨学院学报〉〈当代教研论丛〉关于作者投稿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声明》,明确作者对稿件的真实性、原创性和学术规范性承担责任,并对AI参与核心学术环节、使用情况披露及违规处理等作出规定。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等期刊也已在各自官网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规范。
从这些官方声明可以看出,不同期刊对于AI工具的允许范围、披露方式和违规处理存在差异。科研人员在投稿前,应以目标期刊的具体要求为准,而不能简单认为所有期刊都允许或禁止AI润色。

一、哈尔滨学院两刊:明确AI参与核心学术环节的限制
2026年10月15日,哈尔滨学院官网发布了《〈哈尔滨学院学报〉〈当代教研论丛〉关于作者投稿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声明》。
根据声明,两刊坚持作者负责、专家把关、编辑审核、依规处置的管理机制,要求作者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原创性、文献引用准确性和论证逻辑完整性承担责任。
在具体使用边界方面,两刊明确不接受以下情形的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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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论文研究框架、核心观点、理论创新、主要论证或研究结论等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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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AI改写既有研究成果,或者拼接多篇文献以规避学术不端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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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AI伪造、篡改研究数据、图表、文献引用、案例材料或访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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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隐瞒或不如实披露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
对于AI对论文内容产生实质性影响的情况,作者还应在投稿时主动披露所使用工具的名称及具体使用环节。
声明同时指出,编辑部可以结合使用情况披露和稿件内容开展综合研判,并在必要时要求作者提供AI使用记录。
这意味着,作者不能仅凭最终稿件经过人工修改,就忽略AI使用情况的披露义务。是否允许使用相关工具,以及需要披露到什么程度,应以期刊的正式规定为准。
官方出处: 哈尔滨学院官网:《哈尔滨学院学报》《当代教研论丛》关于作者投稿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声明
二、《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允许部分辅助用途,但要求主动披露
2025年12月11日,《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编辑部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声明》,对作者、审稿人及编辑人员使用AI的行为作出规定。
该刊明确禁止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论文主体框架、核心观点和研究结论等关键内容,也不允许利用AI改写他人成果、拼接文献以规避检测,或伪造、篡改文献和数据。
与全面禁止AI辅助处理不同,该刊对语言润色、文献检索和数据整理等非核心创造性环节设置了相应的使用要求。
如果作者在上述环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需要在投稿时随稿提交《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情况说明》,包括工具名称、版本号、服务提供商、使用时间、具体用途、原始提示词、生成内容记录,以及相关内容在最终论文中的体现方式。
这一规定表明,允许在特定环节使用AI,并不意味着作者可以省略披露程序。
对于计划向该刊投稿的科研人员而言,提前保存工具使用记录、核对AI输出内容,并按要求准备使用情况说明,有助于减少投稿过程中的合规风险。
官方出处: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官网:《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关于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的声明
三、《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区分辅助研究与核心内容生成
2025年3月,《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发布《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启事》,对AI在学术研究和论文写作中的应用范围作出说明。
根据该刊声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用于语言润色、文献检索、数据整理与分析、思路开拓等辅助环节,但期刊不接受利用AI直接生成论文研究框架、主体内容和核心观点,或改写既有研究成果等情形。
该刊还要求作者对AI使用情况负责,并在投稿时按照规定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检测结果报告。对于违反相关使用规范的稿件,编辑部可以依据声明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与部分采取更严格限制的期刊相比,该刊明确列出了允许使用AI的辅助场景。这也说明,当前学术出版领域并不存在一套可以直接套用于所有期刊的统一操作规则。
科研人员在选择AI辅助工具时,应结合自身研究内容和投稿目标,重点确认目标期刊是否允许相应用途、是否要求披露,以及是否需要提供额外材料。
官方出处: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官网: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工具使用的启事
四、期刊规范有哪些共同点?作者投稿前应重点关注什么?
综合上述期刊的官方声明,可以发现,尽管不同期刊的具体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但在AI参与科研写作的问题上,以下几个方面值得作者重点关注。
1. 核心学术内容必须建立在真实研究基础上
研究问题、研究设计、核心观点、论证过程和研究结论,是学术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应确保相关内容能够反映真实的研究工作,而不能将AI生成的内容未经充分核验就直接作为研究成果提交。
2. AI润色并非在所有期刊中都适用
部分期刊允许在语言润色等辅助环节使用AI,并要求作者进行核验或主动披露;另一些期刊则设置了更严格的限制。
因此,作者不能简单地认为AI润色属于文字处理,就一定不会影响投稿。投稿前应查看目标期刊的最新声明,必要时向编辑部确认具体要求。
3. 文献、数据和事实必须经过核验
生成式人工智能可能生成不准确的文献条目、错误的研究结论或不可靠的数据解释。作者应通过原始论文、权威数据库及可靠资料核对相关内容,确保引用真实、数据可靠、论证完整。
4. 按照要求披露AI使用情况
如果期刊要求提交AI使用说明,作者应如实填写工具名称、使用环节和具体用途,并按照要求保存必要的使用记录。
隐瞒AI参与情况,或者将工具生成的内容直接归为个人独立完成,都可能带来学术规范方面的风险。
5. 不要将检测结果当作合规判断的唯一依据
AI检测工具可能存在误判或漏判。稿件是否符合投稿要求,应结合期刊正式规定、作者披露情况和稿件实际内容综合判断,而不能只依据某个检测比例作出结论。
五、科研人员如何降低投稿中的AI使用风险?
对于准备投稿的作者,建议在论文提交前建立一套简单、可执行的检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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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前: 阅读期刊官网的投稿指南、学术伦理政策和AI使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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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中: 明确AI工具的使用范围,避免将核心研究工作直接交由工具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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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 核对文献、数据、引文和事实,确保所有内容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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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 按期刊要求披露AI使用情况,并准备必要的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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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编辑部询问时: 根据实际研究过程提供相关记录,准确说明工具的用途及其对论文的影响。
对于同时考虑多本期刊的作者,还应注意不同期刊之间的规则差异。同一篇论文在投稿前转投其他期刊时,也需要重新核对新目标期刊的相关规定。
结语
生成式人工智能正在为科研工作提供新的辅助方式,但工具使用的便利性并不能取代作者对研究质量和学术诚信的责任。
从哈尔滨学院两刊对AI使用边界的明确规定,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对使用情况披露的具体要求,再到《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对辅助用途的说明,可以看出,不同学术期刊正根据自身要求,对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使用进行规范。
对于科研人员而言,最重要的不是简单判断AI能不能用于论文,而是明确目标期刊允许哪些用途、需要履行哪些披露义务,以及作者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投稿前认真核对官方规定、如实说明AI使用情况、确保研究内容真实可靠,是降低投稿风险、维护学术声誉的重要措施。
信息来源: 本文依据哈尔滨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编辑部、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声明整理。各期刊的具体要求以其官方网站公布的现行规定为准。

